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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更新时间:2021-02-19 

 21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832.8万人、216.3万人、1058.4万人、677万人、807.1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计3107.5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2020年,我省着力推动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出台省级统筹方案,制发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统收统支管理办法、统一的经办规程,开发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全省政策、收支、预算、责任分担、信息系统、经办服务、激励约束“七个统一”。202071日正式启动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运行平稳。

  进一步增强制度抵御风险能力的同时,我省全力防范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织密扎牢养老保险“安全网”。完善落实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强化扩面征缴,科学筹集调度资金,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保发放情况的调度监测,积极争取国家支持。2020年,中央安排我省养老保险补助617.5亿元、中央调剂金555.6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专项补助356亿元,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在此基础上,我省进一步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8.2万名符合计发条件的退休人员已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建立职业年金归集账户107个,累计投入运营资金296.7亿元。

  2020年,我省加大失业保险保障力度,兜牢民生底线。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金期限,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推进失业保险“畅通领、安全办”。截至去年底,我省共为33.5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和价格临时补贴等各类保险待遇42.3亿元,为82.3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3.3亿元,政策受益率全国第一。

  今年,我省将继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把防范和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参保扩面工作,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兜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