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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_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年重点知识点【2020】

更新时间:2020-09-08 

 

  知识点: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
  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
  协定适用范围、基本用语的定义、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特别规定以及协定生效或终止的时间等。
  ——介绍新加坡与中国《中新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典型条款介绍
  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主要包括:
  协定适用范围、基本用语的定义、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特别规定以及协定生效或终止的时间等。
  ——介绍新加坡与中国《中新协定》(了解P377-403)
  关注:
  1.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2.常设机构:
  (1)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2)承包工程下常设机构的判定:
  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对方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仅在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持续时间为六个月以上的构成常设机构。
  (3)提供劳务下常设机构的判定:
  企业通过雇员或其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的劳务活动,包括咨询劳务活动,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以上为限。
  关注:
  1.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个人(4个)依次是:
  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2)公司和其他团体:
  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2.常设机构:
  (1)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2)承包工程下常设机构的判定:
  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对方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仅在此类工地、工程或活动持续时间为六个月以上的构成常设机构。
  (3)提供劳务下常设机构的判定:
  企业通过雇员或其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的劳务活动,包括咨询劳务活动,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以上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