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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原则_注册会计师《税法》历年重点知识点【2020】

更新时间:2020-09-08 

 

  知识点:税款征收原则
  税款征收原则:共7项,重点是“税款优先”
  (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的原则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七)税款优先的原则:具体有三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