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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庆锋建议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师和律师的职业融合试点

更新时间:2022-04-14 

作者:蔡庆锋(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副主委)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进入高质量、高效益发展的新阶段,“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已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支撑。我国自2008年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通过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在法律政策、市场环境、人才培养、行业建设等方面均取得长足进步,专利代理行业继续保持了规模逐渐壮大,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专利的申请、复审、无效、诉讼等)的专利代理师(专利代理人)数量也随之迅速增长。专利代理师在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专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服务,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9月,中央、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中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高水平的专门化服务机构”以及“培育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要求。要确保知识产权质量,特别是专利质量,就必须确保专利代理质量处于较高水平。近年来,专利代理师每年接受的各级各类培训形式日益多元化,但专利代理服务水平还有待不断提高。亟需加快专利代理改革,加大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天津市副主委蔡庆锋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积极推进专利代理师和律师的职业融合试点。在专利代理行业改革试点省份中,由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联合选取一些省市开展试点专利代理与律师双向执业,不受专职化执业限制。将专利代理明确为律师执业范围,允许专利代理师可以在通过相关考试后取得部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诉讼代理权,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在一般律师事务所执业;允许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律师可以取得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书,在不丧失律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这样可以大大促进专利代理行业与律师行业的人才交流与互动,通过改革双向执业门槛的方式为职业融合打下基础。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议开展试点专利代理师与律师的交叉双重行业管理。即在试点省市的律师协会成立专利代理分会,与地方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合署办公,接受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双重领导,对双向执业的专利代理师和律师共同实施行业自律管理。事实上,律师行业的自律管理力度并不低于专利代理行业,有些方面要求甚至更高,所以这种双向的自律行业管理,对于专利代理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是有促进作用的。


上述改革措施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完全是可行的,并不需要修改《律师法》或者《专利法》及相关条例。为专利代理行业塑造良好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降低行业发展成本,促进更多有专业特色的专利代理机构涌现,对于提升专利代理服务水平和专利质量,高水平服务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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