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的调整

发表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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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有关人员:

 

 

为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行网上办理

 

 

(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网址迁移至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申请注册人按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个人版和企业版操作使用说明》(见附件1)在线填写注册申报信息并打印注册申请表,注册申请表经本人亲笔签名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一并提交聘用企业,聘用企业审核并加盖公章。

 

 

2.申请注册人将经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形成电子申报材料后上报至所聘用企业。

 

 

3.聘用企业(法人)对申请注册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后完成网上上报(使用说明见附件1)。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留存聘用企业备查。

 

 

4.主管部门通过系统进行网上审批,申请注册人和聘用企业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山东)中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批结果。

 

 

(二)申请注册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发现申报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承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主管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按照注册建造师有关规定完成审批工作。

 

 

二、启用电子证书

 

 

(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以下简称纸质证书)。持证人可登录“爱山东”APP查询电子证书(查询方法见附件2),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具体样式见附件3)。

 

 

(二)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持证人、注册企业或其他企业等,伪造篡改电子证书的,电子证书一律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系统可操作性,确保上线后系统稳定、运行顺畅,各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好企业和执业师试运行测试工作,试运行测试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31日。

 

 

(二)因“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迁移和数据处理需要,2021年10月19日起停止受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延续类注册业务;2021年10月27日起停止受理二级建造师其他注册业务。

 

 

四、联系方式

 

 

(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网址: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1/1/22/art_187917_10284144.html。

 

 

(二)技术支持

 

 

qq群号: 1128118036,电话: 0531-82083241;

 

 

服务时间:工作日08:30-12:00、13:30-18:00。

 

 

(三)账号登录注册问题联系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智能客服,输入“人工服务”接通人工,网址:

 

 

http://zwfw.sd.gov.cn/jrobotfront-server/index.do?webid=3&tpl=7。

 

 

附件:

 

 

1.二级建造执业资格注册个人版和企业版操作使用说明

 

 

2.二级建造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查询方法

 

 

3.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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