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考试知识点解析:家庭系统的心理动力法则2

发表时间: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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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许多父母都不自觉地违背了这一法则,他们在面临自己的婚姻矛盾或配偶一方的婚外不忠时,不是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哭哭啼啼,就是拉上自己的孩子一同参与对丈夫(或妻子)婚外情的跟踪调查,或者让孩子为自己评理、决定“是否离婚”等等。这些做法将对孩子的心灵成长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3、系统优先法则——家庭以及由一些不同代际的“家庭系统”构成的大的“家族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关系系统。家庭与家族成员的关系,应该遵循优先法则,否则,家庭系统中爱的流动就会出现紊乱。家庭系统优先法则为:

——在一个家族系统中,后出现的家庭系统优先于先出现的家庭系统。一个人先是自己与父母构成的家庭系统中的成员,成人后结婚生子,有了一个新的“三口之家”家庭系统。依据此法则,这个人自己的婚姻家庭关系应该总是优先于他和父母的原生家庭关系。

——在同一个家庭系统中,先出现的关系优先于后出现的关系。夫妻婚姻关系是建立一个完整家庭的前提,因为这个关系,才出现了子女,于是有了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是后出现的关系。 依据此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婚姻关系应该优先于亲子关系。

如果一个男人违背优先法则,将自己的注意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原生家庭,或者把自己的父母看得太重,一旦恋爱结婚组建新的家庭,配偶和孩子都会觉得自己“不重要”,由此产生“局外人”的自我感觉,往往难以溶入他的大家庭。难怪对这样的男人,妻子常常抱怨:“我给他说一百句话,还不如他妈一句话顶用呢!”妻子和孩子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关爱,必然导致婚姻危机以及亲子关系发展不良。

另一种违背优先规则的情况,则更频繁地发生在现代社会的独生子女家庭中。婚后有了孩子,于是夫妻中的一方(大多数情况下是妻子)理所当然地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和情感投注到孩子身上,无暇顾及自己和配偶的情感需要,直到孩子已经进入了青春期,仍然不能够恢复对夫妻婚姻关系的关注,孩子成了夫妻关系中的唯一纽带。这样的家庭,一旦孩子因升学或工作离开家庭系统,就会出现婚姻危机与冲突,并可能导致中年后离异。

4、系统补位法则——在一个家庭系统中,孩子的父母中的一方因为生病离世、离异、常年不在家或者因“性格缺陷”不能发挥正常的父母角色功能时,这个家庭中的孩子会倾向于去“填补”或“替代”这个空缺的位置,并发展出与这个位置的角色相匹配的个性特征。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父亲的位置,孩子会发展出较多的父性特质,譬如很会照顾妈妈,很会照顾弟弟妹妹,很会体谅孤独无助的人等等;如果这个空缺的位置是母亲的位置,孩子的母性特质会加强,甚至变成一个极为母性的“小妈”。这就是系统补位法则。“补位现象”在离异后的单亲家庭中极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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